男女主角分别是徐清减沈霁风的女频言情小说《宫闱错结局+番外》,由网络作家“沈鹤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宫外往事我刚穿越那会儿,野性子还未改。我秉持着二十一世纪的思想,生活在封建朝代之下,举步维艰。可我那时乐观,总是笑着对沈霁风说:“老娘要翱翔天际,做最自由无羁的飞鸟。”沈霁风表情有一瞬的崩裂,随即回我以明媚的微笑。一年后,他亲手折断了我的翅膀,将我塞进生锈的铁笼,送我一身累累伤痕。我哭着问他:“whyareyou这样对我?”他只是凝视着我,眸中含着万般深情。“又在说鸟语了。”“既然阿减这么有自知之明,那便做朕后宫的金丝雀吧。”我:婉拒了哈。(一)我原名叫徐招娣,这名字就不用我做多解释了吧。我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不普通的普通十八岁女大学生。我长的普通,成绩普通,在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就是一个纯纯小透明。但我不普通的地方,就在于我有一颗不普...
《宫闱错结局+番外》精彩片段
宫外往事我刚穿越那会儿,野性子还未改。
我秉持着二十一世纪的思想,生活在封建朝代之下,举步维艰。
可我那时乐观,总是笑着对沈霁风说:“老娘要翱翔天际,做最自由无羁的飞鸟。”
沈霁风表情有一瞬的崩裂,随即回我以明媚的微笑。
一年后,他亲手折断了我的翅膀,将我塞进生锈的铁笼,送我一身累累伤痕。
我哭着问他:“whyareyou这样对我?”
他只是凝视着我,眸中含着万般深情。
“又在说鸟语了。”
“既然阿减这么有自知之明,那便做朕后宫的金丝雀吧。”
我:婉拒了哈。
(一)我原名叫徐招娣,这名字就不用我做多解释了吧。
我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不普通的普通十八岁女大学生。
我长的普通,成绩普通,在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就是一个纯纯小透明。
但我不普通的地方,就在于我有一颗不普通的心。
——好吧,其实是我有先天性心脏病。
但接下来,离谱的事情发生了——我居然因为被同学整蛊心脏病突发给吓死了。
更离谱的是,我居然穿越了!
再次睁开眼,居然是在满是淤泥的池塘里!
我吓得当即呛了一大口水,随即拼命扒拉着想上岸。
求生的本能使得我爆发了洪荒之力,三两下就沿着池塘边爬了起来,站在岸边浑身淤泥水草的模样活似一只水鬼。
真是糟糕透了。
我下意识打量着四周,只见一个身着青衫的婢子慌慌张张地跑过来,还边跑边唤:“来人啊!
大小姐变成落汤鸡啦!”
“?”
我不要面子的吗?
穿越后的我名叫徐清减,是当今上京富商徐家的长女。
我觉得,这个名字多少是和我有些不想配的。
因为太文艺了,而我又是个十足的粗人,在现代社会时说话含妈量极高的那种。
但如今到了古代,我也只好强压我那放荡不羁的性子。
穿越后的我心脏依旧不好。
记得我穿越到这里的第一天,我还没睁开眼,就听见耳边嚎滔的哭声,一睁眼更是被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徐老爷吓了一跳。
即使后来搞清楚了状况,我安慰他说我没事,他还是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我实在无奈:“我还没死呢,搁这哭丧啊?”
古代社会重农抑商,商人是社会最底层的存在。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对在徐家的生活已经非常满意。
毕竟——徐家有矿啊!
有钱了还谈什么自行车。
(二)我第一次见到沈霁风,是十八岁那年的春天——没错,就是我刚穿来的那一年。
彼时我刚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对周遭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许是我太过闹腾,年老的嬷嬷常会教导我:“大家闺秀就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可我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怎么会受这些封建糟粕的束缚?
于是在我穿越过来的第五天,偷溜出门失败无数次的我毅然决定翻墙。
我踩着箩筐好不容易爬上了院墙,心中压抑已久的天性就要呼之欲出。
“芜湖——”反应过来时已经喊出了口。
也就是那时,我遇见了沈霁风。
据沈霁风后来回忆说,那时的我挂在墙上仰天长啸,活似一只越狱成功的野猴王。
阳春三月,整个世界一片春色盎然。
我挂在墙上,与此般美景格格不入。
我望着面前这位身着一身天青色锦衣的俊朗少年,一时有些失神。
——天哪!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完全长在我审美点上的人!
但很快这些情绪便被翻墙被撞见的尴尬所淹没。
我心虚地抬头瞄了他一眼,心里罕见地生出了一丝羞愧感。
为了挽回自己在这位翩翩公子心目中的形象,我决定来一个平稳的落地,再学着之前熬夜追的电视剧里大家闺秀的样子行个礼。
真是个完美的计划!
我在心里为自己的机智暗暗窃喜,优雅从容地一跃而下。
然后身体没稳住一个前倾,扑通一声双膝落地——正正地跪在他面前。
“我靠,丢死人了。”
沈霁风先是愣了两秒,随即隐忍又克制地噗嗤笑出声:“姑娘初次见面便行如此大礼,实在是折煞我了。”
我沿着他绣着祥云的天青色衣摆抬起头,恰好对上他玩味的目光。
少年的身影与初春的背景融为一体,似一幅水墨画般朦胧。
他的眼睛明亮澄澈,似有万丈清波,波澜不惊。
只一眼,便刻意似的撞进我的眸里,泛起不灭的涟漪。
啧,这该死的心动。
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虽然事实上是见色起意。
(三)那次翻墙的无意邂逅,让我认定了那个剑眉星目的少年,也决定在这里度过余生。
毕竟在这儿,不用上学,还有花不完的money。
呜呼快哉!
再次见到沈霁风,是在几日后的街市。
长街闹市,游人如织,我和他同时看上了一只玉簪。
手指相触的一刹那,我们不约而同地抬眸,对上了彼此的目光,一切都是那么的机缘巧合。
他看清我的面容,先是微微一愣,随即笑着举起簪子,缓缓插入了我的发髻,道:“此簪为碧玉,很适合姑娘。”
我心中一颤,他是在形容我是小家碧玉吗?
我木纳地呆在原地,一向厚脸皮的我居然少有地觉得有些脸红。
——啧,真没出息。
他将那只簪子买下赠与我,看着我的反应,沈霁风突然笑道:“在下沈霁风,敢问姑娘芳名?”
我被他的笑撞得心神荡漾,一瞬间脑子晕乎乎的,不自觉地顺着他的话答道:“京中徐家,徐清减。”
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时,我差点怀疑他是不是有什么勾人的媚术。
就像电视剧里的男狐狸精一样,勾人心魄。
我抬手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突然凑近他笑得一脸不值钱:“小伙汁,你不是对我有意思?”
沈霁风怔愣一瞬,蓦地笑开来:“姑娘当真是挺有意思。”
嚯,合着只觉得我人有意思,但对我没意思是吧?
自那起,我常会在不固定的时间和地点看见沈霁风的身影。
我用现代的那一套告诉了他很多新奇玩意儿,他表现得很感兴趣,我也乐在其中。
要是我把九年义务教育学的那些知识都编纂成册,是不是就会变成这个朝代历史上惊为天人的先知?
我兴致冲冲地提笔,又黯然放下。
——算了,我还是摆烂做一条自在咸鱼的好。
王朝痛失一位天才先知。
(四)可是后来我逐渐发觉,这个时代对二十一世纪的思想并不认可。
我清晰地感受到自己在封建社会中的格格不入。
我是一个旁观者,冷静而沉默地看着这个时代裹挟下的无数悲催人生。
在那之后的我思想愈发离经叛道。
我常常外出游玩,等到黄昏日落才堪堪回府。
他们都说我像个没教养的野猴,我当即上前扇了那碎嘴子两巴掌。
——不是说我没教养吗?
老娘今天就叫你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没教养。
从那之后,便少有人嚼我的舌根了。
我一开始以为是他们被我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后来才知道是有人花了大价钱息事宁人。
我一直以为那一掷千金的富豪是我爹,不曾想竟是沈霁风。
——当然,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我素爱喝酒,特别是果香浓郁的酸甜青梅酒。
每每酒醉,我都会大放厥词,时而为女性鸣不平,时而辱骂官场污吏。
在我的带动之下,上京中有些许不堪受迫女性开始觉醒。
坊间将我们这类离经叛道的极少数人称为“癫婆”。
沈霁风跟我说起此事时,我正喝得迷迷糊糊地挂在树上吃果子。
我满不在乎:“小意思,我根本不care。”
沈霁风:“可儿是谁?”
我随口敷衍着:“我那在海外的远房大舅母。”
沈霁风低垂着头沉思,好像真的信了。
最后一口果子咽下去,酒意烧上脑门。
我笑着对沈霁风说:“老娘要翱翔天际,做最自由无羁的飞鸟。”
沈霁风表情有一瞬的崩裂,随即回我以明媚的微笑。
十六岁那年的冬日,辞旧迎新。
除夕前夜,沈霁风再次约我外出游玩。
我兴致勃勃地穿上了最喜欢的粉色襦裙,搭上保暖的狐裘披风,乌发挽成一个俏皮的鸟髻。
我哼着小曲儿赴约,心里好不乐呵。
——小样儿,看姐不迷死你。
等我到了地方,只见沈霁风在一群孩童中间俯身执笔,从容不迫地书写着一张张福字和对联。
字迹隽秀,行云流水。
他见我来了,招手唤我的名字:“阿减,你来拟一副吧。”
我的笑容僵在脸上。
对联是不会拟的,毛笔是不会写的。
但对上他那双诚挚明亮的眸子,我又不好意思拒绝。
于是我大手一挥,用歪歪扭扭的草书写下一首诗。
沈霁风凑过来看,表情有一瞬的僵硬:“《咏猪》?
这是什么东西?”
不等我反应过来,他便将我手中的纸笺一把夺走。
我慌忙去抢,却还是被他将上面的内容看了个遍。
“猪猪猪喜欢吃面糊鼻子两个孔有个大屁股”我:“……”不是你别念出来啊喂!
沈霁风的脸瞬间因为憋笑而变得通红,他捂着嘴笑道:“这莫不是阿减你自己写的?
果然很符合你……自由不羁的气质。”
“……”这话怎么听着就这么刺耳呢?
后来的他教会了我骑马,带着我策马扬鞭。
我感受着脸颊边呼啸而过的寒风,耳边乍然响起鞭炮爆竹的声音,以及孩童们的欢声笑语。
我们骑马并进,穿过街中闹市,穿过城外树林,穿过那段少年时光。
我原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我二十岁那年的冬天。
(五)那一年,先帝驾崩,新帝登基。
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窗框上,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被父亲唤去了庭院。
入眼是一批朝中的宦官,手中握着明晃晃的什么东西,正在宣读。
见我来了,父亲连忙拉我跪下,我听得云里雾里,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便已经被迫接下了这道圣旨。
直到父亲赔笑这送走那送旨的太监,我才慢慢回过神。
——那是一道宣我入宫的圣旨。
感情我这是被皇帝看上了啊。
听闻那新帝年少有为,城府极深,争权夺势手段狠毒毫不手软,是个厉害的角色。
我心里一阵忐忑。
想来也怪,我们徐家世代从商,从不趟朝堂这浑水半步,我更是连见都没有见过皇上,怎么会被指入宫?
那只有一个说法能说得通了,那就是——被老娘的美色所惑!
现实并没有给我太多的时间去理清这些事情的缘由。
三日后,皇宫里的人八抬大轿找到徐家,风风火火地把我接入了宫。
我坐在轿子里,只觉得恍如隔世。
眼前突然就浮现出了沈霁风的影子。
我这一去,怕是再也出不了宫,可惜他来无影去无踪的,临走之前也没有机会和他说清缘由,与他好好道个别。
记得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在一个月前,他说下次再见会给我一个惊喜。
可如今我奉旨入宫,怕是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知道那个惊喜了。
——都怪那该死的皇帝。
皇帝旨意,无人敢违,不过是去深宫中消磨一生罢了,以我这样的容貌,在后宫众妃嫔中绝对算不上出众,想来那皇帝也不会太在意我。
入宫第一天,我被安顿在了一个叫离陇宫的地方。
我假借熟悉环境为由,四处观察了宫中的地势,终于得出来一个结论——我迷路了。
最后还是宫中的太监领着我回到了离陇宫。
想着我堂堂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竟然要嫁给封建时代的老……小色批皇帝,一时心中百感交集,无语凝噎。
我下定决心,决不能就此认命。
等我到了皇宫,我就诈死出逃!
可这个想法在当天晚上就被打破了。
我注视着面前这个年轻的帝王,看着那张我无比熟悉的脸,突然心里就什么都想通了,什么都明白了。
皇帝就是沈霁风,沈霁风就是皇帝。
那一瞬,我突然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有些可笑。
我觉得有些委屈,哭着问他:“whyareyou这样对我?”
他只是凝视着我,眸中含着万般深情。
“又在说鸟语了。”
“既然阿减这么有自知之明,那便做朕后宫的金丝雀吧。”
我下意识摇头,劝他说:“沈……陛下,回头是岸。
放下个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
沈霁风的眼眶有些红了,他一把将我拥在怀里,力度之大仿佛要想我揉碎进他的血肉里。
他的呻吟染上了一层暗哑:“阿减,我放不开你。”
我看见沈霁风的眸子蒙上了一层朦胧爱意,他捧着我的脸,轻轻地吻上我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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