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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来路,莫留故人沈耀之青山全文

Ting 著

女频言情连载

其实我是理解他的,我只是个会杀猪的商户之女。能够嫁给他,不过是因为我运气好,遇到了当时落魄、颠沛流离的他。现在所有人都应该回归正位。他重新回到了京城,当然也就不再需要我了。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沈耀之说当时为生计所迫,他的画是不得已而画的。找我也是他为生计所迫,并不是他真正喜欢的。他喜欢的女郎,绝不是我这种来自西北会杀猪的普通女人。我像只老鼠一样,阴暗的来,落荒而逃。沈耀之的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认真与温柔。我没有想过像他这样高贵的富家公子,竟然也会露出这样脆弱的一面,这样爱人的一面。我想起那年冬天,沈耀知在他的摊位上帮人看书信,画卖不出去,他就帮人写信。那么冷的天,他连一件像样的棉衣都买不起,露在外的手指冻得关节发红,手都在发抖。我...

主角:沈耀之青山   更新:2024-11-21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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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沈耀之青山的女频言情小说《莫问来路,莫留故人沈耀之青山全文》,由网络作家“Ting”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其实我是理解他的,我只是个会杀猪的商户之女。能够嫁给他,不过是因为我运气好,遇到了当时落魄、颠沛流离的他。现在所有人都应该回归正位。他重新回到了京城,当然也就不再需要我了。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沈耀之说当时为生计所迫,他的画是不得已而画的。找我也是他为生计所迫,并不是他真正喜欢的。他喜欢的女郎,绝不是我这种来自西北会杀猪的普通女人。我像只老鼠一样,阴暗的来,落荒而逃。沈耀之的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认真与温柔。我没有想过像他这样高贵的富家公子,竟然也会露出这样脆弱的一面,这样爱人的一面。我想起那年冬天,沈耀知在他的摊位上帮人看书信,画卖不出去,他就帮人写信。那么冷的天,他连一件像样的棉衣都买不起,露在外的手指冻得关节发红,手都在发抖。我...

《莫问来路,莫留故人沈耀之青山全文》精彩片段




其实我是理解他的,我只是个会杀猪的商户之女。

能够嫁给他,不过是因为我运气好,遇到了当时落魄、颠沛流离的他。

现在所有人都应该回归正位。

他重新回到了京城,当然也就不再需要我了。

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沈耀之说当时为生计所迫,他的画是不得已而画的。

找我也是他为生计所迫,并不是他真正喜欢的。

他喜欢的女郎,绝不是我这种来自西北会杀猪的普通女人。

我像只老鼠一样,阴暗的来,落荒而逃。

沈耀之的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认真与温柔。

我没有想过像他这样高贵的富家公子,竟然也会露出这样脆弱的一面,这样爱人的一面。

我想起那年冬天,沈耀知在他的摊位上帮人看书信,画卖不出去,他就帮人写信。

那么冷的天,他连一件像样的棉衣都买不起,露在外的手指冻得关节发红,手都在发抖。

我拿爹摊位上的十斤猪肉,去给他换了一件最好的棉衣,静静地放在了他的摊位上。

我知道这个人嘴犟得很,如果当面给,他一定不会接受。

我差点被我爹打死。

西北苦寒,那段时间猪肉贵,十斤猪肉可以换来一家人三个月的口粮。

可我不后悔。

后来沈耀之穿上了那件棉衣,那样精致而白皙的脸庞,套在那样黑乎乎的棉衣里。

我觉得实在是太浪费了。

这样漂亮的小郎君,应该被好好地养着,要是我有钱就好了。

老爹以前总说我只会混吃等死。

可自从那日之后,我开始认真地跟他学习杀猪,卖猪肉。

我爹杀猪是一把好手,可做生意一般般。

我们家做生意的本事可能都长在了我的头脑里。

我能够通过客人的衣裳和言语,判断他们的身份,并且给出切实的建议。

比如卖馄饨的老刘,我就让他多买些精瘦肉,做馄饨好吃。

做高档酒桌的老胡,我会把最好的后腿肉留给他。

那些猪下水,我就留着卖给附近的街边摊子。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我们莫家后继有人。

那个杀猪的老莫女儿不仅也会杀猪,还很会做生意。

我慢慢接管起了爹的摊位。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身高八尺、长相魁梧的男子到处打听,有没有猪肉摊位愿意能够卖给他一百斤的肉。

没有人接他的生意,这人看上去衣着朴素,还是个生面孔,没人敢信他。

而且,我们这个小镇上能拿出一百斤肉的摊位少之又少。

万一这人拿完货给不出钱,那亏的就是小贩们,所以大家宁愿不做这个大单,也不敢承担这个风险。

他问遍了所有的摊位,都被拒绝。不得已,才在我的摊位上皱着眉头打量。




我在沈耀之被抄家后,认识了他。

他漂亮又可怜,让我心甘情愿把一切奉上。

西北贫寒,我偷了我爹的十斤猪肉给他换了件袄子。

我被爹打个半死,可沈耀之温柔地对我道谢。

“莫姑娘,沈某未来定会报答。”

我沦陷了,陪他从寒窗一路坎坷地读上去。

后来他高中状元。

皇帝问他有无婚配,他说未曾。

转身就养起了他年少时的白月光。

从西北到京城的路很难走,可我想,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

沈耀之已经很少回府里吃饭了。

这也很正常。

他是殿试榜首,皇帝钦点的状元郎。

策马游街时风光万两,进翰林院后更是万众瞩目,忙得很。

他的贴身侍从青山传信过来说,先生今天在宫内用餐。

翰林院事务繁多,这几日都不回来了。

我看着桌子上丰盛的菜肴,思考了下怎么处理。

这些都是沈耀之最喜欢的菜,是我亲手做的。

醋溜白菜,香煎鸡翅......还有满满三斤的猪头肉。

是我用了爹爹那里拿的最好的猪肉,亲手切下来的。一块块肥瘦相间,蘸酱油吃最好吃。

沈耀之不来,真是浪费了。

我喊上府内熟悉的几个侍女,叫上青山一起来吃饭。饭菜做得多,今天不吃就浪费了。

“初来京城,这边的饭菜应该吃不太习惯吧。”

我看着青山大口吃饭,有点心疼。

他年纪小,可以算是我半个弟弟。

青山是给沈耀之找的书童。跟我一样,我们来自大西北,吃的是粗犷的羊肉牛肉。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比不上京城这边贵人们的伙食精细。

青山看着满满一盆的猪头肉,低下了头。他尝了两口。红了眼眶。

“夫人,其实......”

青山的表情有一些犹豫。

我放下碗筷看向他。

他支支吾吾地说:“夫人,沈先生其实不在宫里。”

我安静地看着他。

他低下头,躲闪我的眼神。

“他在望春巷。”

我知道那里,是东边一条比较偏僻的胡同,跟皇城的方向是相反的。

沈耀之在那里,说明他是专门去的,不是巧合。

那里住着郑佩玉,是沈耀之的青梅竹马。

青山低下了头,没有再说什么,我也没有再说什么。

一顿饭结束了,我收拾碗筷,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

突然觉得,没意思透了。

我跟沈耀之也是在这样的一场雨中认识的。

当时,他还只是个小小的书生,没有官职,没有家世背景。

有的只是一身污点。

沈家自从涉嫌贪墨案被抄家后,只有沈耀之一个人因为在西北探亲,侥幸逃脱牢狱。

京城回不去,沈耀之就留在了大西北。

背井离乡,讨生活不容易。

他找了个摊位,在摊位上卖自己的画。

卖了三天都卖不出去。

毕竟我们镇上都是一群大老粗,谁会专程买他的画呢?




沈耀之最讨厌把自己的字用来当作装饰品。

我之前让他写几幅字画贴在书房,他不愿意。

他说,字画是用来读书的,不是用来观赏的。

家里不写,外面的人想要求他一幅墨宝,也往往千金难买。

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曾有过一段窘迫的岁月,在羞愧的时候不得不卖书画为生。

这相当于将他的脸面放在地下踩。

他本质上的性格也是读书人的清高。

可是这一刻我才知道,原来他对自己心尖上的人,是不会在意这些庸俗的条款的。

门虚掩着,我没有进去,只在外面站着,透过门缝,悄悄地往里看了一眼。

里面装扮得很精致,鲜花锦簇,小石子路弯弯绕绕,一看就是名门贵女喜欢的样子。

养得漂漂亮亮的栀子花蜿蜒在小石子路的两侧,花团锦簇中有石凳石桌。

一看就知道主人经常在这里品茶赏花。

还有一个秋千,安安静静地伫立在旁边。

其实我曾经也想过在院子里种花。

辛劳了大半天,被沈耀之看到了,他皱着眉头说你动这些做什么?

我那时候应该很狼狈,全身上下都是泥,穿着一身农妇的衣服。

我尴尬地抹了把脸,看着他说。

“他们都说你喜欢花,以前在京城的时候,房子里种满了栀子花,我想为你种一片花田。”

他皱着眉头看了我很久,突然道。

“那都是以前喜欢的东西了。”

“你不要再动了,府里被你弄得乱七八糟。”

我有点无措,看着满手的泥,我默默地把铁锹收了起来,从此再也没有动过。

我相信沈耀之说的每一句话,我以为他是真的不喜欢栀子花了,也不喜欢京城那些繁杂精致的东西。

现在才知道,原来不是这样的。

他心里的那些东西都太清雅太高傲,他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碰他喜欢的东西。

我在门口没有看太久,就听到了屋里有人说话。

是娇娇弱弱的女声,她说:“你不要再来找我了,你这样来对你的名声不好。”

“哪里不好?”是沈耀之的声音。

我从没听过他用这样的温柔语气说话,他在我心里一直是冷淡的,高高在上的。

“你毕竟已经有了夫人,这样对你的名节有误。”

“况且你还有官位在身,我怕误了你的前程。”

“佩玉。”

他轻轻唤她的名字。

“圣上问我可有婚配,可有意中人。”

“我说未曾婚配。许多年前曾有过意中人。”

郑佩玉似乎有点惊讶。

“那你的夫人怎么办?”

“我和她只是机缘巧合,没有任何没有感情。”

我听到了那段熟悉的男声,却说出了我从未想过的话。

“佩玉,你也明白,这些年我的心里只有你。”

我站在屋外,透过门缝,静静看着屋内的烛光慢慢变淡,也感觉到自己的心一点点冷了下去。




我留了个心眼,细细观察男人的衣着,笑了。

“军爷,我劝你再多买些,至少两百斤。”

男人的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打量我的眼神有几分锐利。

“你怎么知道我是军队的?”

“看你的脚印。”我实话实说。

“您脚上的泥蘸着红土,那个方向是城外军营的方向,一般人不会去,再加上您的身材气质——一张口就要一百斤肉的豪气。您不是当兵的,谁是当兵的?”

我捧着他,让他放松了警惕。

他扫了我一眼。

“小姑娘还算有些眼力见。”

“为什么一张口就让我买两百斤的肉?”

“最近大雪封城,去军营的路经常会大雪封路。如果您现在不买的话,从明天开始到未来的一个月,很可能都不能进城买东西了。”

他有些惊奇地打量我。

“你这小姑娘有点意思。”

“但我这次带的钱只够买一百斤......”

九尺高的壮汉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我赶紧接话。

“没事的军爷,我这边你可以赊账。下次来再给钱就行。”

“你们这小摊能给出两百斤肉吗?”

“有的。”

我预料到大雪封城,提前让我爹多宰了几头猪。

我贴心地把一扇扇猪头抬上案板。

“军营买猪肉,可以多买些肥膘,壮士们。平常吃的油水少,多补一补。”

军爷后来换了军营的人,把所有的猪肉取走。临走前,给我一张信笺。

“小姑娘,以后我们军营里的肉,都从你这里进。”

“以后遇到事,报你张哥的名号。”

“不是你张哥吹,我的名号,就是京城里都可以用。”

我见过了信笺,里面是一百斤肉的钱,还有一块木头,是军营发给商户的通行证。

这是我自己做成的第一单大生意。

我把所有的钱都拿过来,给沈耀之租了间房子。

他来西北这么久,连一个像样的落脚点都没有,只能每天在桥洞跟乞丐挤着睡。

我带他去新租的房子。

我说,沈耀之,你以后可以把这里当成你自己的家。

他打量着我,眉眼里满是疑惑。

“莫姑娘,我想我们素未谋面。”

“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这么好?”

我的脸红了一红,但我生的黑,想必脸红也看不太出来。

“我就想对你好,没有别的想法。”

他似乎有些感动,跟我行礼作揖。

“在下未来若有出头之日。一定会回报姑娘的大恩大德。”

我当时还有点天真。

“沈耀之,你现在在大西北,已经很难出头了。而且不管你出不出头,你都可以回报我。”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仰着头看他。

“你真想回报我的话。”

“你以身相许,不就可以回报我了吗?”

我后来慢慢地勾搭上了沈耀之。

我知道他不喜欢我,可是他实在是太耀眼了。

哪怕知道他无意,我站在他旁边看着他。也觉得心满意足。

可我哪里知道,命运是一场回旋镖。

当年我为沈耀之租房,为他不计较所有人背后的闲言碎语,为了他拼命挣钱,只为他过得好一些。

而现在沈耀之为了他的小青梅,同样在望春巷为她租了房子,不顾所有人的流言蜚语,为他拼命考上了状元。

而且还在期待皇帝为他赐婚。

我忽然觉得命运真是唏嘘。

“夫人,夫人不好了。”

青山匆匆忙忙地跑进来,上气不接下气。

“老爷子,老爷子被城门的人扣下了,说是要送到牢里面去。”




沈耀之的第一个客人,是隔壁村的刘寡妇。

她眉眼轻佻地走到沈耀之的摊位对面,娇柔地开口。

“小郎君,这是你自己的画吗?”

沈耀之的眉毛都没抬一下,淡淡道。

“是。”

刘寡妇凑近了问:“这画的是什么内容?”

“上面是采春图。”

他摊开画,认真介绍道。

“是采春图啊。”

寡妇眉眼含情:“小郎君,你告诉我——若是我也想采春,该怎么办?”

沈耀之原本清俊的脸一下子红了,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刘寡妇得寸进尺。

“小郎君,我买下这幅画,你送我一夜春宵,怎么样?”

沈耀之哪里见过这个阵仗,整个人红得像是刚从锅里煮出来的虾。

“姑娘,请你自重。”

“小郎君,西北的风可冷得很,真不考虑来姐姐的怀里暖一暖吗?”

我本来在旁边的摊位上看着这场闹剧,杀猪杀的我心都冷了。

看到他的脸绯红,不知道怎么的,我的心动了一下。

我去帮他解了围。

“刘寡妇,要发春找你村里的情郎去,别在大街小巷上碍别人的眼。”

刘寡妇瞪着我:“你一个杀猪的,懂什么?”

我笑了。

拎起手上的杀猪刀说:“我确实什么都不会,只会杀猪。”

说罢,我把手上的排骨砍的咚咚作响。

刘寡妇脸都白了,画也没要,直接就跑了。

沈耀之呆呆地站在我的摊位前,说多谢姑娘。

我莫名起了逗弄他的心思。

“谢我没有礼物吗?”

后来,沈耀之把那幅画送给了我。

就当是对我的谢礼。

那是他唯一一件送我的礼物,我视若珍宝,将它挂在了书房的正中间。

但沈耀之并不喜欢那幅画,也不喜欢我们的那段过往。

第二天,他就让青山把画拆了下来。

“当时为生计所迫,画的画也是粗制滥造的。”

“没什么好看的,以后不要再拿出来了。”

他淡淡说。

沈耀之一连七日都没有回家。

京城里已经开始议论纷纷,他们说新上任的翰林院撰修在望春巷养了个外室。

“哪个翰林院撰修?”

“新上任的那个呗,还能有谁。圣上钦点的状元郎,长得俊才华高,就是命不太好。”

“这还命不好?”

“你不知道——沈状元当初落难,一个杀猪匠的女儿对他穷追猛打,他勉为其难娶了人家。”

“堂堂状元郎,夫人是个杀猪的,面上多难堪。”

“原来如此,糟糠之妻又不能休,憋屈得很。难怪他外面还要再养一个......”

我在饭店里坐了一下午,听隔壁桌把我当成谈资,听的茶水都凉了。

我没有反驳,不是因为我要脸,而是因为我知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沈耀之并不喜欢我这种五大三粗的小商户女。

他喜欢饱读诗书的才女,再不济也得是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

纤细,柔弱,知书达理。

与我完全相反。

我就像是大西北粗犷的、能卷起沙砾的狂风。

强制性地闯入他的世界,把他的人生搅得乱七八糟。

我想,是不是我的存在,给他的人生平添了太多的烦恼。

我去了望春巷一趟,自己去的,没有告知任何人。

那是条逼仄而偏僻的小胡同。

可我一眼就认出了郑佩玉住的地方。

因为在那扇木质的小门外,挂着一副诗句和一面牌匾。

“愿如风有信,长与日俱中。”

上面是沈耀之的题字。

我看不懂诗句的意思,却盯着这幅字看了很久。

想起了一些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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